
湘乡市教育局网站,湘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湘潭市教育局电话
湘潭市自考办的具体位置位于湘潭市教育局的二楼。如果您需要前往,可以参考以下交通信息:从湘潭市汽车站出发,乘坐CZT-104路公交车,直接到达湘潭市教育局站点即可。如果您在寻找自考办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随时拨打自考办的联系电话:55588810,他们会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湘潭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31-58626298 湘潭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731-55512987 咨询和举报电话限工作日使用。
如果学生在湘潭市,想要了解湘潭市人事局的具体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相关信息。通常,人事局的官方网站会有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等详细信息。此外,还可以直接拨打湘潭市人事局的咨询电话进行询问。对于湘潭市的师范生而言,如果档案需要邮寄回原籍,可以通过湘潭市教育局获取相关政策和具体指导。
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是获取教育信息的重要平台。网址为:http://jy.xiangtan.gov.cn/。此官网主要发布全市教育及考试信息、教育教学动态。除了信息发布,还提供教育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入口、考试资料查询等。此外,官网还有关于校园安全、师资队伍建设等其他内容。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7月1日到9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冬令时(10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廖贻仲: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政工科,联系市教育考试院。李冬平: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书记处理党政日常事务。分管办公室、教师科、学生科,受书记委托分管局团委,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联系湘潭教育学院。
湘潭市教育局领导信息
湘潭市教育局领导职务介绍湘潭市教育局湘乡市教育局网站的最高行政领导是廖贻仲局长兼党委书记湘乡市教育局网站,湘乡市教育局网站他全面负责局内湘乡市教育局网站的党政工作。他的主要职责包括领导教育督导室、政工科湘乡市教育局网站,同时与湘潭市教育考试院保持联系。李冬平副局长和党委副书记协助廖局长处理日常党政事务。
王大立:市教育工会主席、党委委员主持教育工会工作,分管计财科、教工之家。王爱国: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市教育关工委,协管局团委。
个。经查询湘潭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得知,湘潭市教育局副局长有彭奋强、胡湘南两个。湘潭,简称潭,湖南省辖地级市,因盛产湘莲而别称“莲城”,又称“潭城”。
局领导班子成员7人,包括局长王可清,党委书记胡文毕,教育督导室主任、副书记胡玉兰,党委委员、副局长蒋高春,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文颖,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小玲,副局长徐进。
湘潭市教育局电话是:0731-55571162。湘潭市教育局是湘潭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加挂安全教育管理科牌子)、政工科、计划财务科、民办教育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师工作科(加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湘乡市教育局的电话是多少
1、湘乡市教育局湘乡市教育局网站:位于湘乡市桑枣村教师进修学校内湘乡市教育局网站,联系电话为073156771165。 韶山市教育局:位于韶山市厦门大道韶山青少年活动中心附近,联系电话为073155682581。 湘潭县教育局:位于湘潭县杜鹃路38号,联系电话为073157882391。 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位于雨湖区和平路40号,联系电话为073158256634。
2、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贷款,解决困难学生湘乡市教育局网站的后顾之忧,助力教育乡村振兴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为216名学生办理助学贷款2585万元。(办理地址:湘乡市起凤学校凤美楼6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6790503。
3、湘乡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自8月11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认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其湘乡市教育局网站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湘乡市政务大厅教育窗口领取,联系电话:13975231122(张老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前来领证人员应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带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好体温。
4、廖贻仲:担任教育局局长和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党政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室、政工科,并联系市教育考试院。 李冬平:副局长和党委副书记,协助处理党政日常事务。分管办公室、教师科、学生科,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并联系湘潭教育学院。
5、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湘乡市教育局网站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6、如果您是1996年毕业于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现在需要办理学历证明书,以下是需要准备的证件和步骤: 携带您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前往湘潭市教育局直承科,提交湖南省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